景宁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景宁律师

男方提出离婚,是否应支付精神损失费?

时间:2025-02-05|栏目:景宁律师|
离婚精神损失费的确定标准:离婚精神损失费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严重度;损害结果的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水平及事后的认错悔过态度等,综合考虑。双方也可以就精神损害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上一篇:行政诉讼中需要哪些证据?

下一篇:暂无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杭州市看守所地址 萧山区看守所地址 温州市看守所地址 苍南县看守所地址 泰顺县看守所地址 三门县看守所地址 庆元县看守所地址 虹口区看守所地址 松江区看守所地址 青浦区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看守所地址 杭州市看守所电话 宁波市看守所电话 镇海区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浦江县看守所电话 海宁市看守所电话 嘉定区看守所电话 静安区看守所电话 徐汇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临平区律师 宁波鄞州区律师 泰顺县律师 湖州市律师 安吉县律师 海盐县律师 开化县律师 庆元县律师 缙云县律师 遂昌县律师